1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,打造生态兴安
生态是大兴安岭林区立区之本,发展之基,富裕之源。抓好生态功能区建设,切实把森林资源资源管理好,利用好,培育好。
1.1 科学有效抓好森林防火
应该坚持预防为主,切实加强火源管理,抓好航空消防建设,巩固和扩大林农联防,强化预警巡护,切实做到有火早发现。应该准确判断火情发展态势,既要坚持重兵投入的方针,确保小火不酿成大灾;也要科学合理调动兵力,避免因过度用兵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。应切实加强雷击火防范综合治理和防火公路、大型扑火装备建设,不断提升林区综合防控能力。
1.2 着力抓好森林培育工作
应加强与国家林业局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,在计划下达、设计审批和地块落实等方面超前谋划、灵活掌握,保质保量完成任务。应以林业职工为主体,以林区农民为补充,抓好营林生产队伍建设,建立营林生产任务公示制、承包制和实名制,切实杜绝生产任务外委、层层转包、中间截留等现象。应积极争取国家绿色碳汇基金,进一步扩大碳汇造林规模。
1.3 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理
应严格控制“三总量”,认真执行采伐限额,坚决杜绝法人超采,确保木材产量调减到位。应切实加强木材加工厂和出区木材检查站管理,深入开展各项专打行动,严厉打击滥砍盗伐、偷拉私运、违法加工林木资源以及非法占用林地、滥捕乱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违纪行为。应切实做好地区重大项目占用林地、耕地的报批工作,优先保障重点产业项目的用地需求。
2 打造山水城镇,改善人居环境
城市是现代文明的标志,是经济发展的平台,是人类幸福的家园。我们必须创新理念,准确定位,突出特色,严格管理,切实提高小城镇建设的质量和档次。
2.1 做好城镇规划,以科学规划指导小城镇建设
规划是龙头,是城镇建设的灵魂,规划决定着城镇发展的方向和质量。科学地编制城镇建设规划,把城镇建设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、地区可持续发展目标统一起来。
2.1.1 增强规划意识 充分发挥规划在城镇建设中的宏观调控、引导作用,编制和完善城镇发展规划。着眼于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,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,高起点、高标准、高质量地编制城乡一体发展的各项规划。抓好城镇总体规划、土地利用规划的修编完善工作。
2.1.2 注重规划的超前性 按照统筹配置城乡资源,整体安排城乡布局的要求,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,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,继续推动下一轮城镇规划的编纂工作,依次完成各区、县的城镇总体规划的修订,进一步完善小城镇主要路段、标志性、地标式建筑、居民小区、工业园区、公园、绿化带、商场、停车场、公用公益设施、及其他专业性规划,力求整体规划和重要的专业规划实现全覆盖,逐步实现城乡建设规划全覆盖。进一步明确小城镇总体发展思路和产业布局,明确各区域的目标定位和功能导向。完善各区、县、林业局及周边农村的工厂、矿山、商场、市场。居民小区、办公场所、文化事业、卫生服务等设施的规划布局。力求规划实现城乡无缝接壤。
2.2 城镇建设应与本地工商企业的发展结合起来
所谓“无工不富”,工业企业是产品制造的源头,是一个地区,一个城镇生产能力的集中体现,而商业企业作为商品流通环节的重要节点,是一个城镇经济活力的主要表现,但是,如果一个地区的工商企业都是外来公司的分理处。办事机构,也并不能总有较多获益,只有本地的工商企业,在实现利税、拉动消费、推动就业等方面才能起到最为积极的作用,所以,城镇建设必须将城镇规划与工商企业,特别是本地工商企业的发展联系来,用本地工商业的发展带动就业、税收、消费,以及相关上下游产业的发展,甚至第三产业的发展,最终实现城镇发展的成果由广大人民群众所共享。
当前,大兴安岭林区的工商企业发展有两项重点工作需待加强:第一,加大节能减排力度。应重点抓大型工业企业、重点行业的废水废渣废气排放量,下指标,落责任,对于节能减排成效显著的,应给予奖励。对于没有达到预设指标的,应有相应的惩罚措施,在制度执行上必须做到奖惩并用。同时,大力发展低碳经济,循环经济。利用林区作为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的契机,寻求循环经济项目的优惠政策,大力宣传推广。而对于产能过剩、污染严重的项目,需立即取缔,决不姑息。第二,管理水平需全面升级。大兴安岭林区在历史上长期以林木生产为支撑,本地工商企业发展较晚,管理水平相对不高,因此首先要全面了解本地企业的管理现状,并挖掘、梳理其存在的深层次问题。其次,应组织人员对梳理出的问题进行分析,寻求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,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策略。对于管理问题较严重的企业,需部分修改现有管理制度或新增管理制度。
文章来源:《林区教学》 网址: http://www.lqjxzz.cn/qikandaodu/2021/0320/65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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